判決較03年輕 恐失阻嚇力

【本報綜合報道】今次假波案多名被判刑的球證中,受賄金額最多的黃俊杰僅被囚七年,反觀內地首位因「黑哨」判囚的球證龔建平,○三年受賄卅七萬元卻重囚十年。有法律學者將兩者相比,認為是次判決太輕,恐失去阻嚇力,足壇犯罪或將持續。

內地法律專家郝勁松指出,前「金哨」陸俊受賄八十一萬元,金額遠超定罪最低數額的十萬元,屬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結果卻被判囚五年半,較最低判刑標準僅多六個月,批評今次屬於「判罰畸輕」。

專家:足壇違法成本低

「今天這個判罰就像麵糰一樣,怎麼糅都可以的。」郝勁松認為,判刑雖在法律限度以內,但說明法官在刑事處罰上有太大自由權。郝又稱,是次判決將成為後續案件的判罰標準,日後判刑也將類似,恐對足壇產生不利影響:「現在來看,足壇違法成本實在太低。法律對他們沒有懲戒作用,沒有敬畏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