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市一名曾被判囚十年的男子,因父親仝有才是當地的前市委副書記,故能未刑滿就獲釋,且被提拔為運城市交通局運管處副處長。但他當官後續組織涉黑集團、犯案纍纍,日前遭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禁止減刑。
現年三十八歲的仝霄,十六歲已有多次持槍、持械傷人紀錄,廿一歲時因傷人罪被判囚十年,但三年後獲准假釋。○六年,運城市交通局運管處選拔了一批副科級幹部,仝霄獲聘用為駕校科科長,後又升任為運管處副處長。據悉,其檔案資料多屬偽造,且犯罪紀錄全被刪除,全因其父於官場的影響力。
仝霄在其任職的幾年間涉嫌向當地十四所駕駛學校索賄二千一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期間他又組織涉黑集團,曾於歌廳糾集上百人持槍、持刀鬧事。他另涉參股地下賭場、販毒、強姦等十一宗罪。據指他經常流連娛樂場所,估計曾與一百一十多名女性發生關係。
仝霄案於去年曝光,涉案者達七十九人,其中四十一人為公職人員,分布在十一個部門,包括十二名縣處級幹部、十四名科級幹部等。本星期一,仝霄被一審判處死緩。據知他曾說:「我走到今天這一步,就是我爸害的。」
其父仝有才曾任運城市委副書記、市交通局副局長等職務。據指仝有才卅六歲得子,因此令仝霄從小嬌生慣養,好吃懶做、惹是生非。又傳仝有才任職副書記期間,同樣處事橫蠻,一九八四年因貪污、侵佔國家資產,已被開除黨籍及公職。對於他遭「雙開」後竟仍能於官場呼風喚雨,輿論訝異。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