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影響國際口碑
國家安監局副總局長王德學曾表示,書面調查報告九月十五日前完成。而按國務院第四九三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調查組最遲必須於事發後一百二十天遞交事故調查報告,即最遲十一月二十日。《財經》曾引述消息人士說,公布時間一再拖延,是高層對責任認定難以取捨,更擔心影響中國高鐵技術出口國際。
當局昨公布的處分結果,也引起網民群起炮轟。有人調侃:「負主要責任的有兩個在監獄一個在西天,看來咱們不可能採訪到了!」也有人不滿報告出爐太遲:「搞高鐵是講求速度,這是甚麼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