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捐腎救姊台灣首宗

【駐台記者張孝義報道】台灣首例死刑犯捐贈器官的活體移植,昨天順利完成。經過亞東醫院近六個小時的手術,死刑犯鄭金文完成捐腎救姊的心願。鄭金文在手術前也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執刑後身上器官將捐給有需要的病人,為自己贖罪。

鄭金文自幼家貧,他與姊姊許素琴都被送人撫養。鄭金文被送給家境優渥的親戚,不料從小被溺愛,犯下殺人埋屍的雙屍命案,被判死刑。鄭金文有一位也是被送養的警察哥哥,兩兄弟曾為捐腎救腎衰竭的胞姊而起爭執,但鄭金文堅定告訴哥哥:「你是公務員,留着有用之身為民服務。」

望行刑後捐出其他器官

許素琴的女兒吳小姐昨說,感謝法務部及衛生署同意活體器官捐贈,也感謝社會大眾對她母親的關懷與幫助。為此次手術奔走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出示一封鄭金文手術前寫的信,鄭感謝社會大眾給他懺悔的機會,可以讓他捐腎救姊,希望執行死刑後捐出器官,救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