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依無靠 為生活下海 原本是在萬華夜市從事製作服飾工作的小雪,身材嬌小。說起往事,一樣唏噓。她說,由於前夫婚後游手好閒,不事生產,而她自己的一位姊姊與已歿的兄長也一直完全幫不上忙,為謀生活沒有辦法,只好在三個月前下海,成為社會最低層的性工作者。小雪說,以前做生意都跟客人到酒店,房費很貴,而且常被警察捉,收入追不上罰款,現在選擇自己租套房經營。
丈夫偷光錢 企街還債 遇人不淑而背負債務的露露,嫁給看似忠厚的丈夫後,對方不僅酗酒、沒錢養家,還偷光了她先前所有存款,令她過着獨自撫養兩個小孩的日子。露露向朋友借貸轉戰到花東地區養雞,慘賠數百萬元;後來又和朋友合夥賣臭豆腐和蠔仔麵線,還是賠錢收場。只好又回到萬華來企街籌錢還債。
家暴受害者 養家賣肉 有着一段不堪的家暴婚姻,婷婷現在有一個大學快畢業的兒子,還有八十幾歲老母要養。隨着年華老去,婷婷要將肉金降價二百元新台幣(約五十二港元),目前一節(十五分鐘)一千元新台幣(約二百五十九港元),「即使如此,生意最好的時候每天也只能接五、六個客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