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三萬元欠單作賠償
網貼指,案發於四月十三日,三月才到東莞寮步鎮某私人診所擔任護士的小娜,晚上被邀陪診所老闆陳某唱歌,席間不斷灌酒,其後感頭暈及四肢無力。陳某趁其意識不清,將她帶到酒店強姦。小娜醒後驚悉失身痛哭,陳某承諾用錢賠償,寫下「尚欠工資費用三萬元整」的欠單。
小娜憤而報警,但虎門公安分局竟稱無足夠證據支持強姦說法,又指從酒店監控片段見到她未有異樣,不似被迷暈,勸小娜與對方私了。
事件曝光之後,廿四歲的小雨聯絡小娜,稱亦遭蹂躪,三年前到同一家診所擔任護士,同樣被陳某迷姦,羞愧下辭職離開東莞。被指強姦兩女的陳某回應,是小娜主動與他到酒店開房,是女方自願,不涉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