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護士遭迷姦警勸私了

【本報訊】廣東東莞廿六歲護士小娜,報稱遭診所老闆落藥迷姦,奪去初夜,對方事後企圖給三萬元了事,護士不甘受辱報警。但老闆僅被扣查一日後獲釋,派出所警員更勸護士私了。護士網上發貼並向電視台爆料,網民質疑警員瀆職,促當局徹查真相。

寫三萬元欠單作賠償

網貼指,案發於四月十三日,三月才到東莞寮步鎮某私人診所擔任護士的小娜,晚上被邀陪診所老闆陳某唱歌,席間不斷灌酒,其後感頭暈及四肢無力。陳某趁其意識不清,將她帶到酒店強姦。小娜醒後驚悉失身痛哭,陳某承諾用錢賠償,寫下「尚欠工資費用三萬元整」的欠單。

小娜憤而報警,但虎門公安分局竟稱無足夠證據支持強姦說法,又指從酒店監控片段見到她未有異樣,不似被迷暈,勸小娜與對方私了。

事件曝光之後,廿四歲的小雨聯絡小娜,稱亦遭蹂躪,三年前到同一家診所擔任護士,同樣被陳某迷姦,羞愧下辭職離開東莞。被指強姦兩女的陳某回應,是小娜主動與他到酒店開房,是女方自願,不涉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