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場腐敗,早為百姓詬病。為防民怨「堰塞湖」潰壩,從中央到地方,重整官德的政策措施近日紛紛出台,繼國家公務員招聘加入側重「德考」的措施、陝西寶雞市透過民意調查為官員建「德情檔案」後,湖南瀏陽市日前推出了針對官員藉婚喪嫁娶斂財的相關規定。
按照當局的規定,凡國家工作人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前必須書面報告邀請範圍、舉辦規模等情況,事後三天內再報告來客範圍、用車、收受錢物數量等明細情況。市紀委還設立熱線電話受理舉報,聲稱要對頂風違紀、借機斂財者予以嚴肅處理。
官員大操大辦紅白喜事引起社會關注,問題不在擺了多少酒席,而在於不少人借此機會聚斂錢財、敗壞黨風政紀,引起極大民憤。行賄者在乎的不是酒席規模,而是送禮送錢的機會。
其實,要官員自報婚喪喜慶酒席和收禮數字,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難道有心斂財的貪官會「如實」上報拿了多少好處?難道有心行賄者會自我舉報?這種守株待兔式的「監管」,無非是聊備一格,敷衍民意。
類似的「限令」並非瀏陽市首創,不少地方也曾出台過,但從來未真正落實,因此丟掉烏紗帽的官員更是鳳毛麟角,百姓根本不相信政府有決心和能力煞住這股官場歪風,剷除這個貪腐溫床。各地三令五申高調監管,頂多讓紀檢部門多養幾個閒人而已。
早在一九八九年,中紀委已經對領導幹部婚喪嫁娶事宜作出詳細規定,對違規情節嚴重的官員,甚至祭出開除黨籍的重典。二十二年後的今天,紀檢部門還要為此唸緊箍咒,除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官場潛規則作怪,關鍵在缺乏健全的權力監督、而最重要的是,沒有一個對貪官嚴懲不貸的制度。
「限席」不如「限權」,但內地無論審計、紀檢還是司法部門,自身不正,如何正人?結果非但不能阻止權力腐敗,反而成為貪官污吏的保護傘。連證據確鑿的巨貪都可以逃過極刑,屢屢獲得輕判,甚至堂而皇之地逍遙法外。
貪腐的風險愈來愈小,收益卻愈來愈大,官場貪腐之風不可遏制。在此「大環境」下,紀檢部門怎能綑住官員利用權力營私舞弊的貪婪黑手?藉婚喪喜慶斂財又有甚麼可忌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