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駐京辦「名亡實存」

【本報訊】國務院辦公廳去年勒令撤銷縣級駐京辦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但北京《新京報》發現部分單位仍以會館、酒店等名義潛伏北京,職員官階不變,經費照支。專家認為,當局需更嚴厲懲處始能遏止這種「名亡實存」的歪風。

懶理國務院裁撤令

因屢有駐京辦被揭淪為腐敗溫床,國辦去年發出裁撤令,並公布六百二十五間被撤駐京辦名單。但《新京報》發現,大多被撤駐京辦至今仍暗中在北京運作,如河南伊川縣駐京辦改名伊川會館;山西運城市政府駐京辦對外掛出「黃河京都大酒店」招牌等。

有駐京辦官員稱,雖現不能名正言順打出駐京辦旗號,甚至不敢印名片,但其所在的駐京辦被撤後一直如常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申請撥款、截訪維穩等工作,其職位待遇亦跟以前一樣。

有熟諳駐京辦運作的人士稱,地方政府違規私設駐京辦,主要為了截訪維穩,另因利益驅動,冀通過招商等發展經濟。因設立駐京辦成本低,且當局又懲戒不力,故情況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