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禁室培慾色狼罪成囚五年

【本報綜合報道】瑞典一名四十七歲男子綁架一名女子後,把她禁錮及性侵犯,女子其後逃脫。男子被裁定強姦和綁架罪成,判囚五年,並要向受害女子賠償約二十七萬五千港元。辯方律師表明會上訴。

當局未公開被告和受害人身份。當地媒體報道,現年三十歲的受害人透過網上色情論壇認識被告,○五年在瓦爾貝里(Varberg)的高速公路加油站遭被告擄走,輾轉帶到一間廢棄農舍的地下室禁錮。受害人指稱,被告把她的雙手和身體鎖上手銬和鐵鏈,再向她反覆施暴,然後獨自離開。

受害人赤裸地被獨留於地下室,數日後逃脫,但她未有報案。

兩名攝影發燒友今年三月意外發現農舍內藏大量性愛玩具,場面猶如電影《龍紋身的女孩》的犯罪現場,於是報警,受害人此時才現身舉報。被告否認指控,辯稱是在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但未獲法官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