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余雲的弟弟余毅周二公開一本在其兄辦公室尋獲的記事簿,詳列送煙封利是、吃喝玩樂等開支,時間從○七年十二月起,至翌年三月地盤停工為止,內容包括「買玉溪(煙)一條二百廿元(人民幣‧下同),下午質檢站驗收」、「市政吃飯、玩,花費八百八十五元」、「城建大隊組織球隊贊助三千元」。
與余雲合作投資的股東稱,用送禮請客打關係,是建築業潛規則,但樓盤未能通過審批,被迫停工,損失慘重。余毅表示,其兄曾借高利貸墊資工程,欠下幾百萬巨債,他已把送禮單提交縣紀委調查。涉事的部門對曾否收禮,多推說不清楚,僅城建監察大隊承認曾收贊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