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教唆偽證判囚4月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判決陳水扁教唆偽證罪成,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減刑後為兩個月,案件仍上訴。案情指,法院早前審理扁家弊案期間,發現扁曾在辦公室內召集幕僚開會,教唆前總統府副秘書長林德訓、馬永成等人在偵訊時給假口供。目前,扁已因其他貪瀆案在獄中服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