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發敏感言論受查
化名楊英的男生,○六年被校方指摘於校內討論區發放兩條不當言論,學校黨委副書記等領導親自查問。但楊否認曾經發貼,指其電腦放在宿舍房間,不排除其他同學使用及留言。
校方命令楊英調查,盡快交出元兇,否則不准其畢業,更會把他移交警方。楊英指當時校方在其房間安裝攝像鏡頭,又搜查其房內私人物品,加上校方經常約談,令他備受壓力。儘管他於○七年離校,但此後有幻覺、幻聽等徵狀。
有律師認為,校方以政治運動式的手法對待楊英,搜查房間、裝監視鏡頭等做法更是違憲。楊的父母認為,是學校把兒子逼瘋,因此把學校告上法庭,追討七十萬元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