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奧巴馬派突擊隊深入巴基斯坦圍殲拉登,為九一一恐襲報了一箭之仇,但他堅拒公開拉登被擊斃後的照片,卻引起不少質疑,圍繞這場世紀大追捕的陰謀論相信會繼續發酵。與此同時,擊斃拉登功勞誰屬的話題也愈來愈受關注,奧巴馬與對上兩位總統布殊和克林頓各有貢獻,此一反恐奇功理應不由一人獨霸。問題是,美方事先未有知會巴方就採取行動,侵害別國主權之過又應歸咎於誰?
奧巴馬尚未完成首任任期,美國無人機出勤次數已超過布殊任內總和。不少法律專家認為,這種殲敵於千里之外的反恐方式觸犯國際法,奧巴馬政府愈來愈倚重無人機反恐,對侵害別國主權的質疑,似乎是置若罔聞。
國際法並無就拉登這類跨國界戰鬥分子的身份作出定義,從恐怖嫌犯被無限期關押在關塔那摩灣基地、以至美方無人機進入巴國領空反恐,反映美方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自行其是,橫行霸道。
不少人認為,美軍突擊隊將手無寸鐵的拉登就地正法,涉嫌違反人權原則,拉登十惡不赦,不代表其人權可被剝奪。當然,美方大可反駁稱,阿蓋德分子擅長發動自殺式炸彈襲擊,二話不說將拉登擊斃的原因之一,就是防止拉登引爆身上炸彈與突擊隊同歸於盡。當人們指摘美方未有事先知會巴方就派兵到巴國圍殲拉登,公然侵犯別國主權,美方也可聲稱拉登身處的國家無力或不願意自行解決問題。
華府出動屬高度機密的隱形直升機運載突擊隊進入巴國,顯然怕打草驚蛇令拉登及其隨員有所防備,但這某程度上是作賊心虛,惟恐行動驚動巴國軍方。試想,若巴方出動戰機和地面部隊阻止美方人員乘直升機離開,華府如何收科?
美方此際高調公布,拉登密謀於九一一十周年襲擊美國鐵路系統,無非想藉此淡化侵犯別國主權的指控。對於印度是否有權派特種部隊到巴國緝捕孟買恐襲嫌犯,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托納不置可否,露出了美方橫行霸道、雙重標準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