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紐約一對夫婦在二○○五年申請離婚,由於雙方均不肯搬出大宅,法官遂下令在大宅中間建造一道牆,要雙方同住一屋但又隔開居住。直至近日法官才「開恩」讓二人離婚,兼勒令他們賣屋。
陶布夫婦二○○五年申請離婚時,妻子指丈夫經常粗暴對待她,但丈夫否認,反指為妻子提供奢華生活。鑑於紐約州法例不容許無證據證明任何一方犯錯下倉卒離婚,法官遂拒絕離婚申請,並要他們在大宅中間築牆,繼續同屋共住。直至本周三,法官終於批准兩人離婚,同時下令把大宅賣掉,得款由兩人均分。
美國離婚率在二○○八年下跌兩成四,在二○○九年更下跌五成七,但去年底開始逐步回升,反映美國經濟正復甦。全美婚姻律師學會會長維肯表示,經濟差時人們既擔心失業,又怕離婚會被分身家,因此對離婚會很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