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傷途人再刺殺 冷血學生判死

【本報訊】陝西西安的大學生藥家鑫去年駕車撞傷女途人後,落車連刺傷者八刀殺人滅口,該案昨一審宣判,法官認為沒輕判理由,裁定藥家鑫故意殺人罪成判死刑。

涉案的藥家鑫是西安音樂學院三年級學生。案件上月廿三日在西安中院開庭,庭上藥不時淚流滿面,又曾下跪求死者家屬原諒。有媒體更指其屬「激情殺人」,有為其求情之嫌,引起民眾極度不滿。

直至昨天,法院就案件一審宣判。判決指出,去年十月廿日晚上十時半左右,藥駕駛一輛紅色私家車返回市區途中,車輛撞倒前方在單車道上騎電動單車的女子張妙。事後藥家鑫見張妙望其車尾,恐張記住車牌號找其麻煩,即持尖刀將張妙殺死,再驅車逃走;在逃走途中其座駕又撞傷兩人。同月廿二日,警方向藥查明時,他矢口否認涉案,翌日才在父母陪同下自首。

法院指藥為逃避車禍責任而殺人滅口,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並非因受害人刺激而「激情殺人」,罪行極嚴重。法院並指藥雖有自首情節,不足從輕處罰,並處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四萬五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