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萬人中招 三犯判死緩
案情指出,主腦吳尚澧等九八年設立興邦公司,經營螞蟻、土鱉蟲等養殖業務,但生意欠佳,遂興起以推廣養殖為名、高息報酬為誘餌,進行非法集資,○二年再加入仙人掌業務。
因發息壓力巨大,公司其後在亳州、上海、深圳等地購建廿多家公司,兼營生產或加工酒類、化妝品、保健品等,並於○八年訛稱發展海南房地產項目,誘騙群眾集資,緩解還款時間。
法院指出,被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擾亂金融秩序,構成集資詐騙罪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除四名主犯被判死刑及死緩,其餘三十五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及一年半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