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書商和解協議遭否決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法院前日駁回谷歌(Google)就書籍數碼化計劃,與美國作家和出版商在○八年達成的約九億七千五百萬港元和解協議,容許谷歌在未得版權持有人許可下複製版權作品,可能賦予谷歌不平等的競爭優勢。谷歌對判決表示失望。

由華裔法官判決

華裔法官陳卓光在判辭中指,創建數碼化圖書館確能造福許多人,但協議容許谷歌在不徵求版權持有人同意下,掃描書籍再上載互聯網出售,谷歌將獲極大競爭優勢。法官建議,協議與其讓版權持有人有權選擇「退出」計劃,倒不如讓他們是否選擇「加入」。

谷歌○八年與出版商和美國作家協會等達成協議,谷歌每年付版稅換取將書籍數碼化並在網上出售。不過亞馬遜、微軟和雅虎,以及德、法政府等均不滿協議,向法院提出上訴。

此外,一間研究機構的最新調查發現,谷歌是美國年輕人最理想的僱主,排第二的是蘋果公司,聯邦調查局和中央情報局亦打入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