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河南鄭州市也有副市長涉巨額貪污,該市原副市長王慶海涉貪案日前正式審結宣判,王被判終身監禁。案情指,王慶海在收風得悉省檢察院調查自己時,為求甩身,迅速將大筆贓款、贓物退還,短時間內退掉近二千萬,被稱為退贓最快最多的「退贓市長」。
熟悉王慶海的人,都認為其「幹工作有一手,搞腐敗也有一手」。王被控九三至○八年,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十二人的財物共計二千零一十八萬多元人民幣及港幣卅萬元。他主要在執掌鄭州鄭東新區等建設工作時大舉受賄,尤愛名錶。
王慶海○七年從一名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口中得悉自己正被檢察院調查,急忙打電話叫眾行賄者去他辦公室取回禮品錢財。檢方證實,在對王慶海立案偵查期間,他共退款物合計一千八百五十八萬元人民幣及港幣卅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