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兩名劫匪進入方丈房間,搶走五千元和一部手機,並將方丈殺害。警方偵案期間,在方丈的保險櫃發現一張三百萬元的銀行存款單,存款人名字是方丈本人。案件於去年九月判決,兩劫匪分別被判死刑、死緩。當地網民曾透露,遇害的是靈照寺方丈王武,他卅年前離婚後出家。
當局指出家人無私產
當王武女兒、卅五歲的王麗知道父親有「遺產」後,向寺方追討。她認為寺廟另有公共帳戶,所以父親名下的財產應是個人財產,又指佛寺建築是父親所購買,要求一併繼承。該寺管委會回應,王武沒有個人財產,因為他是宗教人士,家屬無繼承權。雲南省宗教事務局也強調「出家人沒有個人財產」,希望在不違反法律前提下,充分尊重宗教傳統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