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入獄服刑後,其兄長黃俊欽亦因被控合同詐騙、內幕交易、偷越邊境、單位行賄四項罪名即將受審,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在上周三、周四已就此案進行庭前示證,預料案件將在全國兩會後開庭審理,黃俊欽的五名下屬亦將一同受審。
據《財經》雜誌報道,黃俊欽被控在九六至九七年間,為解決公司資金緊絀問題,先後騙取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逾三億元(人民幣‧下同)。
黃俊欽同時還被控在○七年涉嫌通過內幕交易非法獲益一千七百餘萬元,以及偷越邊境罪。
司法材料顯示,黃氏兄弟二人為尋求庇護,多次向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等公安部高官獻上巨額賄款,其中黃俊欽在○八年初,還以未能幫相的女兒保送清華大學為名,送給相廿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