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外逃犯」曾漢林遣返北京

被中國政府通緝的「十大外逃詐騙犯」之一、潛逃加拿大十一年的廣東富商曾漢林,其庇護申請於當地時間十六日被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隨即被遣返中國,昨日抵達北京。曾漢林代表律師稱,曾回國後將遭受酷刑逼供,甚至加控其他罪名而面臨處決,批評加拿大將其「交在行刑者手中」。法院回應稱有關說法純屬猜測,未有證據顯示曾會有性命危險。

曾漢林在前日於多倫多被押上機,抵達北京後將被轉送往四川。有多倫多媒體形容,案件與賴昌星案類似,令人關注賴的命運。現年六十五歲的曾漢林白手興家,上世紀九十年代於廣東開設飛龍集團,曾是內地最大民營企業之一,業務涉及船運、運輸、機械製造等。九七年,集團聲稱資產近三億人民幣,與四川上市鋼鐵公司「成都聯益」合併。

被指詐騙6800萬股權

後來聯益指控飛龍虛報資產值,隱瞞兩筆合共近億元的按揭債務,詐騙價值六千八百萬元人民幣的股權。案件於○○年在成都開審,但當時飛龍集團已人去樓空,曾漢林亦潛逃海外。案件一審判處飛龍合同詐騙罪成,罰款八百萬人民幣,並發還近五千五百萬股聯益股份。當年中方曾請求國際刑警協助追捕曾漢林,而曾亦被列入中國十大詐騙通緝犯的第七名。

加拿大傳媒引述曾漢林的代表律師金維爾稱,曾九九年底與家人以在多明尼加購買的護照前往加拿大,○四年因簽證過期被捕。曾申請成為難民,但加拿大難民局以其捲入刑事案件為由,否決申請。曾其後上訴仍不果。金維爾直指四川司法系統黑暗,嚴刑逼供情況嚴重,當事人不可能得到公平審判。

律師擔心被控更重罪

根據中國刑法,合同詐騙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不涉及死刑,但金維爾擔心中國當局會加控其他更嚴重的罪狀,令曾有可能被處死。他又引用內地另一名經濟犯方勇為例,○○年由加拿大遣返中國前,中方曾承諾不會處以死刑,結果同年六月方勇就被判死。不過,根據內地判案資料,方勇終審改判終身監禁。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