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傳媒刊違規廣告「稱冠」

台灣「壹傳媒」多次因報道不實被法院判決敗訴賠償,其轄下刊物刊登違規廣告的情況亦極其嚴重,台北市衞生局查獲去年報紙刊登違規廣告八百卅四宗,台灣《蘋果日報》即佔四百五十四宗,超越報紙刊登違規廣告總和的一半以上「成為冠軍」;而台灣《壹週刊》也刊登二百六十宗違規廣告,佔雜誌類別刊登違規廣告的三分之一「奪冠」。至於其免費派發的《爽報》,也以刊載四十六宗違規廣告排名報紙類別第三名。台北市當局昨對違規傳媒點名批評。

屢勸不聽將依法處罰

台北市衞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指出,依藥事法、食品衞生管理法、化妝品衞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令,媒體刊登違規廣告,第一次會以通知方式請媒體注意,如果屢勸不聽,才會依法處罰。而台灣《壹週刊》即於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因刊登未經核准的岡本衞生套系列藥物廣告,違反藥事法第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於去年十一月被台北市衞生局處罰。

依藥事法第九十五條,傳播業者違反第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者,可處新台幣廿萬以上五百萬以下罰款,如經衞生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停止而仍繼續刊播者,可再處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可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台北市衞生局去年度共查獲食品、化妝品及藥物違規廣告計三千二百八十一宗,其中報紙媒體有八百卅四宗、雜誌媒體有六百卅五宗、網絡媒體有二百一十五宗、廣播電台有卅七宗。

《壹週刊》違規居雜誌之首

台北市衞生局指出,台灣「壹傳媒」旗下的《台蘋》、《爽報》,分別以四百五十四宗和四十六宗,分別拿下刊登違規廣告報紙類的第一和三名。至於雜誌類去年共計刊登六百卅五宗違規廣告,台《壹週刊》同樣是以二百六十宗高居冠軍。衞生局表示,媒體擁有廣大視聽族群與讀者,業者應提升自行審查及自主管理之能力,衞生局也將針對媒體連續刊播違規廣告,密切與相關單位合作,以遏止不當廣告訊息傳播。

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