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江西省發生執法人員故意傷害小販的惡行!鄱陽縣一名十四歲貧窮女孩,年初三到公園幫祖母賣氫氣球,遭一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多次驅趕。疑因兩婆孫不予理會,該男子竟用打火機偷偷點燃氫氣球,導致女孩手中六十多個氫氣球突然爆燃,婆孫臉部均被嚴重燒傷。肇事者事後被捕,城管部門稱其是「臨時工」。
慘被燒傷臉龐的女孩叫段玲,當日下午,她跟隨祖母到芝山公園叫賣氫氣球。行至公園公廁門口,兩人交接氫氣球時,氫氣球突然瞬間起火,吞噬婆孫頭部。火團熄滅後,兩人臉部被燒傷,旁邊有遊客的衣服亦被燒毀,而她們身後則站着一名穿城管制服的男子。
現場多名遊客憤怒指摘穿制服男子,指他偷偷用打火機點燃了氫氣球。但制服男子竟囂張地說:「有本事就去報110(報警)。」巡警趕到之後,將段和祖母送到醫院,並將制服男子帶返派出所,他承認引燃氣球,導致大火燒人。鄱陽縣城管局汪姓副局長稱,肇事男子是臨時工,但是賠償事宜要請示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