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最起碼該無期吧!果然有副局長做爸爸就是好啊!
逃逸了還醉酒超速呢,這不是關鍵,關鍵是他爸是李剛!
黑得伸手不見五指,中國的天好黑呀……
意料之中,我爸是「錢缸」!
醉酒駕車、壓死人逃逸、以「我父是李剛」威脅,罪行嚴重,理應重判!
河北司法真是黑啊,法盲都知道這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裏面讓人好吃好喝的伺候兩年,然後再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