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Earth當證據抗辯影快相

【本報訊】澳洲一名被指超速而需罰款的大學生,利用Google Earth向法庭提出上訴,最後獲接納及容許再審。他稱根據資料計算,其車當時正在山頂,但罰單卻指當時該車正在落山,所以懷疑警方拍到的車,根本不是他所駕駛的那部。

二十四歲沙卡吉被指於○九年四月,開車落山時超速駕駛。然而他利用Google Earth計算事發時其座駕的位置,力證當時其車子正在山頂,警員不可能看到他的車,而警方的快相機亦不可能拍到他超速。

法官接納上訴

法官採信其說法,認同由警方提供的證據有疑點,懷疑警員認錯車輛或儀器操作有誤,決定接納其上訴。

○二年與家人從伊拉克移民到澳洲的沙卡吉表示:「我在伊拉克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現在我擁有這權力,何不好好運用、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