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嫂服刑17年半罰1.5億

台灣高等法院昨裁定,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因所涉的龍潭購地案、賣官案及洗錢案,合共服刑十七年半,罰款一億五千多萬新台幣,刑期和罰款與阿扁相同。高院檢察署日前決定,倘珍需服刑,將移送台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