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為妓「維權」 籲稱失足婦女

賣淫女要改名為「失足婦女」!內地近期大舉掃黃,屢傳公安把嫖娼人員遊街示眾羞辱,引來非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劉紹武前日表示,將加強掃黃抽查力度,對娛樂場所每周至少暗訪調查一次,並開腔為賣淫女「維權」,今後禁止遊街示眾、公開曝光,強調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可改叫「失足婦女」,當局要協助她們從良。網民紛批評新名「騎呢」,指部分賣淫女並非被迫下海,譏諷貪官也可以雅稱為「失足官員」。

劉紹武前天在公安部工作會議上指,上月廿八日,公安部已會同衞生部、全國婦聯等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婦女工作,「以前叫賣淫女,現在可以叫失足婦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要求保護賣淫婦女人身權、健康權、名譽權和隱私權,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採取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方式羞辱婦女,要嚴格做好訊息保密工作。

啟動刑事救助 引導從良

對於賣淫婦女的處罰,劉紹武表示要視其違法程度,區別情形予以處罰。對被迫賣淫者,應迅速解救,一律不得進行處罰,還要啟動對受害人刑事救助機制,公安部還聯合其他部門一起幫助失足婦女,使她們能正常回歸社會。他又表明,公安部將繼續對娛樂場所進行嚴格的日常管理,並輔之以常態化暗訪偵查,做到每周不少於一次檢查,嚴防涉黃違法犯罪出現反彈。他又稱,嚴打過後,娛樂行業不是關得愈多就愈好,而是合法經營的愈來愈好。

網民憂腐敗警乘機「抽水」

言論引來網民熱議,有人指部分賣淫女是因虛榮、好逸惡勞而賣淫,不存在「失足」問題,當局不要搞「中國特色」,按國際慣例稱為「性工作者」就好。內地警方羞辱賣淫女事件時有所聞,昆明警方在掃黃時曾強迫賣淫女下跪,東莞警方則如放狗般,用繩牽着賣淫女去指認性交易地點。有網民質疑暗訪方式掃黃,腐敗警員或「抽水」佔賣淫女便宜,調侃「我也要暗訪」。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