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地《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被判處終身監禁、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於四種情況下可獲准保外就醫。一: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二:從執行終身監禁起服刑七年以上,或有期徒刑已執行三分之一以上,且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三: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治。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有分析認為,一審被判刑兩年半的趙連海,因去年十一月起就被刑事拘留一年,等同已服刑逾三分之一,所以合乎保外就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