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問題專家、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認為,接近七成官員瀆職卻毋須接受處罰,明顯是當局監督力度不夠,任由貪官濫用法律漏洞。他又直斥檢察機關、司法機關才是放生貪官的元兇:「明顯是官官相護,公權力沒有受到人民約束的表現。」
胡星斗昨日向本報表示,各地當局以為一個人瀆職,不會構成很大影響,所以經常法外開恩,但「官員一句話,就能造成幾個億、甚至數十個億的經濟損失」,因此職務犯罪可以是相當嚴重的罪行,不容輕視。但輕判一個官員,當中可能涉及檢方、法院等多方面官員包庇、說情,都是非民眾能夠知道的。
對於最高檢的新規定,他認為可能有小量阻嚇作用,但始終無法根治問題。胡星斗建議,一個由人民監督及舉報的完善系統,才是監督政府的最好辦法。
對於最高檢的新規,內地大批網民均認為出手太寬鬆,由檢察院自己監督量刑形同虛設,應設置一個獨立的監察機構。亦有人建議從法律上收緊免刑、緩刑的適用範圍,並有明確界定:「該死刑的就死刑,該重判的就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