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的陳水扁前總統家族所涉四宗案件,其中一宗昨日在最高法院終審定讞,陳水扁確定要入獄服刑!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判至少入獄十一年,意味扁即將由看守所移送監獄,交保夢碎。而扁嫂因半身癱瘓多年,恐難發監服刑。
扁家涉四大弊案中,台灣的最高法院昨就龍潭購地案作出終審,扁夫婦被判入獄十一年,罰款一億五千萬新台幣(約三千七百五十萬港元),同案被告前竹科局長李界木判刑三年半,扁家友人蔡銘哲減刑為八個月,緩刑三年;扁嫂涉及的洗錢案,刑期由一年兩個月改判為七個月,至於國務機要費及南港展覽館案,則撤銷發回高院重審。
另外,法院同日就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作出終審判決,各判扁夫婦入獄八年,罰款五百萬新台幣(約一百二十五萬港元)。由於案件已定讞,法院近日將宣布發監日期。吳淑珍律師表示,扁嫂得知後語氣平和,並不激動。法律上規定重病者可毋須服刑,扁嫂是否適合服刑,將有待檢方鑑定其身體狀況。
陳水扁辦公室批評這是政治干預司法,民進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內政部昨宣布即日起取消扁的所有卸任總統禮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