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者在網上發帖指,該校近日屢傳學生安全問題,故校方出台《山東建築大學教育管理與學生自律協議書》。當中第十條最惹人關注,列明在甚麼情況下造成學生傷亡,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其中一項為「學生自殺、自傷」。其他免責情況還包括地震、颱風等自然因素;學生體質或心理狀態異常等等。
律師指校方逼簽不當
有學生擔心老師怪罪,被迫簽名;部分學生則私下互相代簽。校方解釋,協議其實是摘錄自教育部頒布的規定,讓學生重視安全問題,明確安全責任。但有律師指該規定原文還列明學校應承擔責任的情況,校方只摘錄對自己有利的條文,做法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