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判罪成
現年三十三歲的被告托馬斯.拉塞特,為一名單親母親,育有四名子女,被控利用KaZaA點對點檔案分享網絡,在互聯網下載二十四首歌曲。法院本周三裁定她侵犯版權罪成,每首歌須賠償六萬二千五百美元(四十八萬七千五百港元),即總共一百五十萬美元(一千一百七十萬港元)。
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歡迎裁決,表示判決讓民眾認識到進行這種不法行為的嚴重性。今次已是此案的第三次裁決,在○七年,拉塞特首次因在互聯網非法下載歌曲,而被罰款約一百七十萬港元。但她拒絕庭外和解及認罪。○九年,她再被判賠償一千五百萬港元,但依然拒絕和解。雖然三度被判罰款,但拉塞特前日揚言自己沒有能力繳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