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港商深法院圖自焚

「十多年的司法追討,竟不如一個打火機!」五旬女港商十多年前與內地官商機構陷入經濟糾紛,雖然法院判定勝訴,獲判償一百六十萬美元(約一千二百五十萬港元),惟法院遲遲未落實執行。十多年來,她多次申訴無果,昨準備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外自焚。其打算以死控訴的舉動終引起法院關注,承諾盡快執行其追討案。

與官方背景機構合作鬧糾紛

自嘲為「司法人球」的女港商鄭淑玲原是印尼華僑,一九八九年她利用親人集資的二百萬美元(約一千五百六十萬港元),與內地一間有官方背景的公司合資經營錄影帶廠。但雙方其後鬧糾紛,她於北京入稟法院,要求向對方討回約一百六十萬美元的投資款。

一九九八年,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其勝訴,下令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查封相關公司、拍賣資產、償付等程序。但鄭指深圳中院一直沒有執行,令她輾轉於北京、深圳、香港等地求助。

發「絕命信」 法院承諾追討

因為多次向深圳中院申訴無果,投資款始終未獲償還,令鄭的經濟日趨困難。當年出資的親人近年屢次向鄭討債,令鄭深感愧疚。上月底,她向深圳中院執行庭、香港中聯辦等單位發送「絕命信」,聲言走投無路,將以死控訴。

揚言到深圳法院自焚的女港商,昨日上午抵達法庭外時,已早有多名警員、法院人員戒備,現場還放有滅火筒。鄭帶同一瓶酒精及打火機到場,但未及點燃就被警方帶進法院。經法院派人溝通後,院方承諾盡快執行其追討案,還發出「恢復執行通知書」的書面保證。

鄭打消自焚念頭,但離開時仍不禁埋怨法院多年來不辦事,至其聲言自焚才突有結果。她慨嘆:「原來那個未用來自焚的打火機,有能力照亮內地司法界,還可能照出一片青天。」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