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一名擁百億元新台幣身家的富商,因傳有第三者介入而遭未婚妻退婚。富商遂向女方索回訂婚後所贈鑽石首飾、房屋,總值約二千四百萬元新台幣(約六百萬港元)「愛的禮物」,近日獲台北地方法院判勝訴,打破「愛的禮物要不回」的傳統觀念。該富商否認與藝人相戀而被退婚,反稱女方先變心。
曾與多名女星傳緋聞的富商張綱維,於○五年與黃姓女子訂婚,期間送出兩套物業、四件珠寶首飾的定情信物。但兩人情海翻波,盛傳張一腳踏「四船」,女方認為張與女藝人有染,○八年正式退婚。張向對方索回房產、首飾等,雙方鬧上法庭。
法官認為,禮物是張在婚約存在時,以「結婚為前提」所送,婚約既已解除,判黃歸還兩間約二千萬元新台幣(約五百萬港元)房屋,及四件市值近四百萬元新台幣(約一百萬港元)的鑽石頸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