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生效 兩岸經濟合作揭新頁

【本報訊】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今日生效。大陸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昨天互致函電通報,確認ECFA和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周四率團赴上海,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展開後續協商工作,進一步落實ECFA。

兩岸在六月簽署ECFA後,台灣當局近日完成法定程序,陸委會授權海基會昨日發函大陸海協會進行互相通知程序,並進行換文。在北京,國台辦昨日下午證實海協會已回函確認,協議於完成程序後的翌日生效。恰巧今日同為兩岸遣返偷渡客和刑事犯的《金門協議》簽署廿周年,兩岸輿論認為別具象徵意義。

ECFA的後續協商工作,包括首批開放清單在生效後半年內實施,並須同步磋商建立爭端解決程序和投資保障機制。陳雲林和江丙坤今次會晤將討論後續要洽簽的貨品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等相關協議的內容,並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及年底第六次「陳江會」所要進一步討論的投資保障協議。

賴幸媛:可展開政府層級接觸

據悉,台方規劃兩岸經合會人選為次長級官員,初步屬意由台灣的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與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共同擔任召集人。台灣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日認為,兩岸今後可展開政府層級接觸,有助彼此更相互了解、累積善意、克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