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士離婚妻或棄爭一半身家

婚外情醜聞纏身的高爾夫球一哥老虎活士(Tiger Woods),周一終於與妻子羅迪倫正式離婚,一對子女由二人共同撫養。二人未有公布離婚協議細節,有報道指羅迪倫可分得高達三十九億港元的贍養費。但有指羅迪倫不想將離婚事鬧上法庭,寧願放棄爭取分活士一半身家的權利。

二人前日在佛州貝縣的法院完成離婚手續,結束五年多的婚姻。聽證會維時僅十分鐘,活士及羅迪倫在各自的律師陪同下出席。事後二人發表聯合聲明,公布已正式離婚,並將合力撫養三歲女兒及十九個月大兒子。法庭文件顯示他們在上月三日已達成離婚協議,有指羅迪倫亦不准活士帶子女見任何女友。

不准活士帶子女見女友

聲明中指:「我們都對婚姻終結感難過,但祝福對方有美好將來。雖然我們已離婚,但仍是兩名可愛孩子的父母,我們亦最重視他們的幸福。」二人又指全家面臨家庭改變,首要考慮的是私隱。

有傳媒指羅迪倫的贍養費介乎一億至五億美元(約七億八千萬至三十九億港元)。另有報道指她得到一家人原居的佛州艾爾沃思寓所,活士則保留另一間佛州豪宅、洛杉磯一個住宅及豪華遊艇。

活士與羅迪倫○四年十月結婚前所簽的婚前協議規定,十年後若離婚,羅迪倫最少可分得二千萬美元(約一億五千六百萬港元)。但去年十一月活士的婚外情醜聞曝光後,二人重新簽訂婚前協議。有消息指羅迪倫原本有權爭取分活士一半身家,但為免打官司令離婚細節曝光,改為收取較低金額作罷,變相放生活士。

羅迪倫亦同意不公開講述婚姻內情,換取法庭禁止活士帶子女見任何女友。只有他再婚,新妻子才可接觸一對子女。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