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擬拆遷35萬幢違規建築

【本報訊】深圳當局前日宣布,五年內將採用拆除、沒收等方式,處理市內三十五萬多幢農村城市化過程中遺下的違法建築物。輿論擔心當局的運動式處理行動,將令不滿賠償或拒遷的業主集中出現,成社會穩定不良因素。

深圳查處違法建築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簡稱查違辦)稱,違法建築將分期分批進行處理,計劃未來一年內先處理一成,兩年內達三成,五年內達九成九以上,基本完成所有違法建築的處理工作。官方統計顯示,目前深圳全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達三十五萬七千幢,建築面積近四億平方米,佔地一百三十多平方公里。

當局宣稱,處理有關建築的「重要理由」是因為違法建築多在城中村,對市容市貌的危害極大,要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同時,當局認為土地被侵佔加劇了土地資源的緊張,阻礙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

消除安全隱患

查違辦表示,將採用確認產權、依法拆除或者沒收、臨時使用等方式。又表明對於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佔用基本農田、佔用一級水源保護區用地等六種違法建築將會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