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坐牢 終獲自由
三十二歲老撾移民李柯方(譯音,Koua Fong Lee),○六年時因駕駛着豐田九六年出產的Camry汽車撞死三人而被判監八年。當時他堅稱曾煞車,但汽車沒有反應。上述型號雖不在豐田回收之列,但其律師提出新證據,證明多名車主亦遇同一問題。當年審判此案的法官史密斯接納證據。
史密斯表示若當年有上述的證供,判決「幾乎肯定不同」。李柯方表示不時發夢可重獲自由,「現在終夢想成真」。豐田拒絕回應判決。三名死者的家屬表示考慮向豐田提出起訴。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至今收到十七宗涉及同一車款突然加速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