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強拉人 整巿容變擾民

今年是深圳特區成立三十周年,加上廣州亞運即將舉行,深圳當局近期大舉整頓市容和治安。其中主力加強管理市內露宿者、小販、賣花女、派傳單員等人群,城管執法人員在街頭四出拉人,強制送往救助站,有派傳單員曾試過四天內被捉兩次。網民怒轟措施無用又擾民,且違反人權。當局連番掃蕩行動引發外界憂慮,有分析指當局強行掃蕩或會令部分無業民眾鋌而走險,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

派傳單員四日被拉兩次

「我只是發發宣傳單而已,這是不是違法?憑甚麼把我強行抓到救助站?」廿二歲的安徽男子閆磊,個多月前抵達深圳與父母團聚,日前獲網絡科技公司聘為派傳單員。他前日下午在福田區一天橋派宣傳單時,遭數名戴「綜合執法」袖章的制服人員沒收傳單,強拉上寫有「流動救助」的麵包車,車上另有五、六人,同被送往市救助管理站。

今次是閆磊四天以來第二次被送入救助站,有了上次經驗,他知道只要乖乖合作,按站內工作人員指示填表,寫上姓名、籍貫等個人資料,再按手印,並在「我不願接受救助」一欄打剔,不到五分鐘即可「獲釋」。

「完全是走一下過場,就算是違反城管規定,也是由城管來管啊,為甚麼把我送進救助站?」他也稱,開工時曾被城管警告要拾起被丟棄的傳單,保持路面清潔,並稱三次發現派傳單會拉人。

深圳市城管局回應,與公安、民政部救助站聯合執法是日常工作,早已成立聯合執法大隊,主要是維護市貌和秩序,針對露宿者、乞丐及在馬路和天橋擺賣的小販,不肯定是否包括派傳單員。

捉完即放 城管疑為獎金

市救助管理站負責人指,聯合執法是近兩個月才有,幾乎每天都有城管拉一批人來,與站方無關。他聽聞三大部門早前就特區成立周年、廣州亞運、大學生運動會即將舉辦召開會議,加強對特定人群管理,城管建議把有關流動人員強送救助站「管制、教育一段時間」。

「我們認為這樣做違反人權和自願的救助管理規定。」負責人無奈說,強制遣返外來人口的《收容遣送辦法》早於○三年廢止,救助站只能問當事人是否願意被救助,若願意才安排遣送回鄉,難明何以明知當事人既然拒絕救助,城管仍屢次拉人。網民議論紛紛,有人批評當局為營造文明形象,趕絕外來人口,欲把他們趕出深圳,才訂下此擾民措施,大玩貓捉老鼠,卻捉完又放,根本徒勞無功;也有指城管拉人有獎金,才拚命捉人。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