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鬧市昨日發生自焚事件,一名男子在羅湖區解放路西的公安建築外縱火自焚,被附近物業管理公司的保安撲滅火勢送院,身體嚴重燒傷,截至昨晚仍在搶救中。警方正調查男子身份及自焚原因。
新華社報道,事發於昨天下午二時五十分,該男子點火自焚後,被保安持滅火筒上前撲熄火勢,警員聞訊將傷者送院。報道引述警方消息指,該名男子身份不詳,當局正調查其身份及自焚動機。據悉其身上未帶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昨日亦無親屬到醫院。
有目擊者指出,自焚男子當時神情恍惚,突然往身上淋易燃性液體,再用火機點火,火勢迅速燃燒,造成身上皮膚大面積燒傷。由於事發地位處公安建築前,地點敏感,未知男子自焚是否與警方執法有關。內地近年不時發生民眾自焚案,多是為追薪、反拆遷及抗議社會不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