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殺夫為免死誘少年性交成孕

該名殺夫狠婦姓張,案發時卅二歲,與李姓丈夫育有一子。張婦一直懷疑丈夫有外遇,於○五年七月十三日晚上,任職建築公司項目經理的李在當地一間飯店包房應酬。張在這時突然爆發,手持裝有硫酸的玻璃瓶,直闖包房,衝到丈夫面前用硫酸往其臉上潑,李立即跑到廁所沖洗,張婦趁其不備,用刀在丈夫背部連捅六刀,李被送院搶救後不治。

張婦行兇後逃亡到錦州一家小旅店打工,期間因想念家人一直電話聯繫,四個月後,張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公安局自首。但在審訊期間,張婦一度出現作嘔等症狀,經檢查後證實懷孕。

按時間推斷,張婦是在殺夫後懷有身孕。而她也招供稱,在逃亡期間,曾引誘一名在旅店宿舍的少年發生性關係,因而懷孕。但在警方審訊時,她否認是為逃避死刑而惡意懷孕。

事件曝光後在網上廣泛流傳,引起網民熱議。由於在中國刑法中,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都不會執行死刑,但法律上並沒有明確對懷孕方式作出規定。

有網民質疑,張婦不是正常懷孕,顯然是熟悉法律條文,利用法律空洞,在投案自首前,引誘少年犯罪,刻意令自己懷孕,幸免於死刑判決。

故意殺人罪 判囚13年

檢察機關雖控告張婦涉嫌故意殺人及「惡意懷孕」,但基於人道問題,法院在○五年十二月,以故意殺人罪輕判張婦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法律人士認為,對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惡意懷孕」的處理方法,是為疑犯逃避死刑創造條件。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