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修訂版權法例通過多項豁免措施,當中最矚目的是准許智能手機如蘋果公司的iPhone合法解鎖,用家可自由選擇網絡供應商,並可下載未獲手機製造商授權的應用程式,被形容為是消費者一次成功「越獄」(jailbreaking)。
美國國會圖書館屬下的版權局每三年檢討一次《千禧年數碼版權法》(DMCA),前日宣布最新修訂案,其中將破解智能手機封鎖列為合法,將灰色地帶釐清。電子領域基金會(EFF)在○八年向當局提出將解鎖合法化,其代表律師形容判決是「消費者的全面勝利」。
EFF指今次修例,顯示版權局認為鎖定網絡供應商的做法,目的是將客戶綑綁在現有網絡,而非為保護版權。
國會圖書館館長比林頓亦指,修例不損蘋果公司在版權法下所受的保護,更可增加iPhone的共用性。美國iPhone用家此前只可與AT&T簽約上台,修例無異於打破這壟斷局面,有分析直指網絡供應商徹底輸掉。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律系學者舒爾茨表示,修訂雖以iPhone作例子,但是適用範圍涵蓋所有智能手機,並認為今次修例可能起帶頭作用,令其他電子產品如電子閱讀書和遊戲機的相關法例作同類檢討。
蘋果一直反對修例通過,認為會令手機出現保安漏洞,容易受病毒感染和令硬件受損,更指會破壞蘋果與用戶之間的信任。外界預計蘋果可能會拒絕向「越獄」手機提供軟件更新和原廠保養。
本報記者就在港解鎖情況訪問了本港律師黃國桐,他指出,本港兩年前通過的《版權修訂條例》,列明任何商戶若將已改裝的電子產品售予消費者,即屬違法。
iPhone 4將於本周五開始在包括香港的十七個國家及地區發售,預計售價約六千一百七十七港元,而有關該手機的風波仍然未止息,近日不少iPhone 4和iPhone 3GS用戶於網上表示,懷疑作業系統iOS4的藍芽出現問題。
其中一名用戶投訴將iPhone接駁到車上藍芽系統經常斷線,就算重新安裝過iOS4亦無補於事,蘋果又拒絕承認問題和換機,他因此質疑:「這會否是另一宗天線問題呢?」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