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柬埔寨戰爭罪行法庭昨天裁定,赤柬時期前金邊S21監獄主管康克由(Kaing Guek Eav)多項戰爭及違反人道罪名成立,判入獄三十五年,成為首名被判刑的赤柬領袖。然而實際上他只需要服刑十九年,大部分受害者家屬對判決感到憤怒,認為刑期太少,部分家屬更因此痛哭。
六十七歲的康克由承認領導高度機密的監獄,用酷刑對付異己,包括拔走他們的腳趾甲、進行電擊和水刑,逾一萬六千人在這座監獄內死亡。他被裁定多項謀殺、虐待、強姦和奴役罪名成立,但法庭指由於他已被扣押十一年及被軍事法庭非法扣留五年,實際只需服刑十九年。
大批當年的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屬感到憤怒,認為刑罰過輕。一名當年被拔去腳趾甲的生還者說:「我永不能忘記當日所受的傷害,直至我死去那天。」其中一名受害者家屬哭着說不能接受:「我的父親、姊姊和哥哥都因此而死,只剩下我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