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推出新規定,凡官員有子女移居國外若不申報可被法律追究。新規定對官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外情況、任職崗位規範、辦理因私出國護照和往來港澳台地區的通行證件,申請因私出國或者移居國外及其出入境證照的管理,違規行為處理等問題作出規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