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尼勝訴只須付108萬

【本報綜合報道】英超球星朗尼(Wayne Rooney)早前被前經理人公司入稟,追討高達四百三十萬鎊(約五千二百萬港元)的巨額佣金,但法庭昨日裁定朗尼勝訴,只須要付九萬鎊(約一百零八萬港元)作補償。朗尼表示滿意裁決。

朗尼○二年効力愛華頓時,被經理人公司Proactive創辦人斯特雷福特簽下,但斯特雷福特前年帶同朗尼離開公司。Proactive表示朗尼和其妻麥露蓮被簽下時,斯特雷福特仍是旗下員工,公司應可分取約五千二百萬港元的兩成佣金,故入稟控告朗尼夫婦扣起佣金。

拒絕公司上訴申請

法庭為遷就世界盃,將判決押後至昨日宣判。法官裁定朗尼只須賠償約一百零八萬港元,並拒絕Proactive上訴申請。朗尼表示滿意裁判,認為Proactive要求的巨額佣金是「笑話」,亦是要剝削夫婦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