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台《壹週刊》去年報道台北捷運系統大故障,涉及台北市政府人為疏失,遭台北市府公開駁斥報道失實,並提出訴訟及索償。但台《壹週刊》反指台北市府的批評導致其商譽受損,向法院起訴台北市政府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昨以程序不符為由,判決台《壹週刊》敗訴,駁回求償。
台《壹週刊》去年七月卅日的報道稱,文湖捷運系統發生大停電,導致全線停駛,七百多名乘客被迫走鐵軌疏散,險遭電死,市府存在人為疏失。台北市府隨即駁斥指,台《壹週刊》報道嚴重錯誤失實,除起訴台《壹週刊》外,還民事索償一億元新台幣,全案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中。
但台《壹週刊》指台北市府對其公開批評,對其名譽影響甚巨,因而向台北市府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法官認為,台北市府當時的發言或說明,屬行使公權力,台《壹週刊》若認為市府侵害權利,應先依相關賠償法求償,而非逕自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