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分享下載歌 美學生改罰52萬

【本報訊】美國一名大學生因網上非法下載和分享歌曲,原被法院判罰六十七萬五千美元(約五百二十六萬五千港元),但他認為判罰過重於是上訴,法庭鑑於被告並無從中獲利,認為原定金額「違憲地過多」,決定將罰款大幅減少。

畢業於波士頓大學的特南鮑姆,被音樂製作公司集體入稟控告侵犯版權,他承認於九九至○七年期間下載過三十首歌曲並與人分享。去年七月被裁定罪成,須賠償六十七萬五千美元。辯方上訴指判罰過重,法庭前日作出新判決,裁定減少至六萬七千五百美元(約五十二萬六千五百港元)。

無力賠償 擬再上訴

特南鮑姆對判決感到開心,但認為下載一首歌不需一美元,自己卻要每首歌賠二千多美元而感到荒謬,表示自己仍沒能力賠償,會繼續上訴。而另一邊廂,提出控告的音樂製作公司亦對判決感不滿,同樣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