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豐台區法院前日開審全國首宗「劫案人質控告銀行案」,原告喬女士去年於北京某銀行分行,不幸遇上劫案並遭歹徒挾持。她質疑銀行拖延付錢,罔顧人質安全,令她被匪徒刺了三刀。喬向銀行索償八萬元,法院暫未宣判。有律師認為,不論是職員抑或顧客,但凡在銀行內出事,銀行方面都應賠償負責。
前日上午,喬女士由丈夫陪同出庭。庭上播出發生於去年四月底的劫案畫面,顯示劫匪進入銀行後,即從後勒住於櫃枱前的喬女士。據悉,喬在出事分行當清潔女工,但出事時正在櫃枱等候銀行服務。當時櫃枱職員拉開了抽屜,雖把裏面的錢都拿出來,但未交給劫匪,而是把整綑紙鈔拆散點算。
「工作人員給錢磨磨蹭蹭,導致劫匪三次割傷我。要是他們快點給錢,我也不會受傷!」喬又指出事當日銀行只有一名新來的保安上班,劫案發生後,銀行還把大門關閉,其他職員全躲進辦公區。有十幾分鐘的時間,大廳裏只有她和劫匪。但銀行的代理人強調,銀行方面已盡了保安義務、並無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