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一項最新調查顯示,無論城市或農村,未生育子女的夫妻普遍認為「有一定經濟基礎」、「有自己的住房」是生兒育女的兩大前提條件。京滬等一線城市受訪者認為,夫妻每月總收入要達八千元才敢生孩子。
內地有調查機構前日發布「中國城市和農村居民生育意願調查」,結果發現未生育夫婦的兩項「生育基礎」是經濟基礎和住房。其中,逾八成五農村受訪者認為要有一定經濟基礎才能生育下一代,六成三以上的城市受訪者則表明要有自己的房子才敢生育。
調查還發現,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未生育夫妻心目中的「生育底線」最少要達八千零七十八元。武漢、哈爾濱、太原、西安等屬於二線城市的一般省會城市,「生育底線」也高達五千一百多元;而普通縣城地區也達四千四百多元。
調查機構指出,生育意願受到現實因素的制約,城市地區表現特別明顯。有資深婦產科專家表示,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生個孩子只要幾元,八十年代要四、五百元,九十年代則要兩、三千元,現在已上漲到四、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