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帶長度設限 新例惹不滿

【本報綜合報道】英國大曼徹斯特郡規定狗主遛狗時,所使用的狗帶若長過六呎八吋,有可能被罰款一千英鎊(約一萬一千三百三十八港元)。不過有狗主就認為規定削減了狗主權益。

當地政府認為有必要防止狗隻散步時不受控制,及約束牠們隨處便溺。但他們承認並未接獲有關投訴。有關法例會在阿什頓安德萊恩的幾十處公園和遊樂場所執行,當地約三萬隻狗將受規管,這相信也是倫敦以外首次執行有關法例。

英養犬俱樂部指霸道

六十七歲有呼吸疾病的狗主萊克一直用十五呎加長的狗帶遛狗,他認為,政府不應該因為少數沒有公德心的人不守規矩而改例。他說:「一些不負責任的人,令我們這些有公德心的人生活更困難。」英國養犬俱樂部認為,條例「完全霸道和無必要」,條例會懲罰負責任的狗主。